1.艺术类考生完全按照山东省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录取;
2.定向培养士官录取根据各兵种对身体体检要求,男、女生报考限制,按“分数清”的原则依次录取,确定专业;
3.普通类考生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录取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,按“志愿清”原则接受投档,确定录取专业;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按照“志愿优先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原则录取。志愿间不设绩差。